咨询热线
066-650480268
066-650480268
时间:2024-09-04 点击数:
(06月24日)中国将进口甲醇反倾销调查期限缩短6个月加到时间:2010-06-24原文公开发表:2010-06-24人气:3据商务部网站消息,商务部发布公告,宣告缩短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、马来西亚、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展开反倾销立案调查。公告称之为,鉴于本案情况更为类似和简单,商务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第26条的规定,要求将本案的调查期限缩短6个月,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12月24日。2009年6月24日,商务部月公布立案公告,要求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、马来西亚、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展开反倾销立案调查。
长时间情况下,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6月24日。
本文来源:开云|kaiyun-www.assxysy.com